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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令“住宅节能”只会南辕北辙

2005-01-06

 广州市今年将推出“住宅节能”标准,规定建筑设计图纸都必须加入房子如何节能的内容,否则将不能通过。这个规定主要针对“广州常年温度较高,夏季太阳辐射热量大,室内环境普遍依赖空调降温,而建筑的外门窗隔热效果普遍差造成空调能耗高”的现状。据专家介绍,“节能房子”至少可以节约百分之五十的用电等能耗。
照我们的常理思考和直觉判断,如此强制的“节能规定”之下,节能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节能”的价值目标可以通过行政强制传播到开发商的建房规划中,开发商会采用新材料强化建筑的隔热效果,空调能耗自然降低了,这是大大的好事啊!实际上这不是好事,是行政指令在干预本该由市场和价格调控的节能,结果根本不能达到实质上的节能。
我们的直觉所以判断这是好事,这正源于人类“理性的自负”:孤立地看,许多事情中的每一件,都可能在某一个计划中完成,这个事实使许多人热衷于计划,热衷于以行政指令塑造某种“好”,他们相信能够把他们对某一特定目标的价值感观灌输到这个社会的指挥者心里去。实际上,现实不是孤立的,不是线性的,而是一个充满未知关联的复杂系统。许多“好”只有通过分散的决策——经济人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为了自己的利益作出决策来完成。
具体到“住宅节能”这件事上就是:节能不仅仅是“节电能”,真正的节能是节约所有的资源,片面为了节约某种能源而浪费了更多的其他资源,这实质是一种浪费。而用行政指令搞“住宅节能”往往是节约了一种资源——电能,同时却浪费了另一种资源。因为行政干预传播的“节能指令”往往是线性的,而实际中的耗能往往是非线性,线性的行政理性很难把握住非线性的耗能。
如某著名经济学家所言:人们为了达到某一目的,可以选择的方法极多。价格的作用直接决定了各种资源的使用比例,当采用其他手段时,人们可以改变达到目的的方法,仍旧尽量利用低价格的资源,逃脱法律和行政规定的束缚。如此的结果便是:因为“住宅节能”的行政干预,电能是节约了,但其他许多资源会被浪费。
所以,像“住宅节能”这样的事还是应该让市场和价格去调控,电能稀缺时价格会自动上升,一系列围绕节能的个人决策会在市场中自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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